犯罪和刑罰通常是人們對某些現象的評價和反應,由此建立起來的刑法學、刑事法學也成為法學這門規(guī)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無疑,這是人類認識和適應自然、社會以及人類自身發(fā)展的必然歷史過程,不可逆轉也別無選擇。然而,隨著人們知識的不斷成長,法律實踐日趨豐富、深入,法學和刑事法學的研究也日益精深,而規(guī)范上的犯罪和刑罰的事實基礎是什么,這一刑事法學的基本問題并沒有相應地受到普遍重視。作為事實的犯罪和刑罰應當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整個刑事科學知識與體系的基礎。從犯罪和刑罰的本原性認識出發(fā),探索刑事法學研究和刑罰實踐發(fā)展的科學之路,正是《刑罰實踐的發(fā)展與完善》的立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