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諾族傳統愛情文化》從人類文明史的角度講,愛情文化是基諾族熱帶山林文化之花,因為她具有異性愛、同性愛、禁止氏族內婚但可戀愛同居的愛、神性愛以及神性包辦婚等的多樣性,更具有社會禮俗與生物本性的和諧,還富有自由、平等共享與社會性寬容。筆者出生于山東漢區(qū)農村,足歷過川滇大小涼山彝族區(qū),寧蒗永寧摩梭人母系家庭區(qū),滇中滇南彝族、哈尼族區(qū),滇南、滇西南傣族、景頗族區(qū),貴州苗族、彝族、布依族、水族、侗族區(qū),內蒙古蒙古族區(qū),以及臺灣山地少數民族區(qū),又曾在非洲坦桑尼亞部落區(qū)考察過大半年,在法國考察時還曾與結構主義創(chuàng)始人列維·斯特勞斯交流過現代婚戀問題,結果發(fā)現:就愛情形式及其人文內涵的豐富多彩而言,沒有哪一個民族、地區(qū)能超越基諾族。這也自然啟發(fā)了筆者不斷探索的興趣。本題因1958年基諾田野遇到社會進化論疑難而起,歷經50年,最終用人類學宏微通觀法完成此書。如果說《基諾族傳統愛情文化》有什么特點的話,其中之一就是追蹤調研的時間長,因而時代變遷的跨度也大,以致存在于1958年的基諾傳統愛情禮俗至今成書時,它已成為了歷史。可以想見,如果今天再去研究基諾族傳統愛情,不僅其中的同性愛情、神性愛情、神性包辦婚等習俗不復存在,即使異性愛情也失去了它的原形。而已消失的多樣性基諾族傳統愛情習俗,正是《基諾族傳統愛情文化》的珍貴價值所在。《基諾族傳統愛情文化》的學理追求,是基諾族傳統文化對愛情的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