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羅佩筆下,狄公是文化修養(yǎng)很高的學者型官員,是“公道”的象征,也是高羅佩觀念中理想的西方公務員形象。他有四個忠實的隨從——洪亮、馬榮、喬泰、陶干。洪亮,借鑒了《福爾摩斯》中“華生醫(yī)生”的設置,馬榮、喬泰則加入了作者個人的性格特質以及波西米亞生活方式等所處文化的影響。對于陶干,高羅佩說,是對于外交官生涯一種自嘲。663年,狄公帶隨從洪亮初次外任蓬萊縣令,便勘破“黃金案”,并將馬榮、喬泰收入麾下,組成一支四人探案組合。三年任滿,狄公轉任漢源縣令,流浪漢陶干在“湖濱案”中加入狄公探案組合。之后,狄公帶著四個隨從到浦陽、蘭坊、北州出任縣令,并屢破奇案。676年,狄公被拔擢為大理寺卿。然而,此時的狄公正深陷洪亮被殺的悲傷中。677年,京城大疫,在長安履新的狄公臨危受命,并成功解除了影響朝局的大族危機。這一年,馬榮如愿迎娶了雙生姐妹,從此逐漸退出了探案組合。681年,身為宰相的狄公帶著陶干、喬泰到廣州查訪失蹤的御史,卻意外失去了如兄弟一般的英雄喬泰,令狄公大受打擊……與此同時,狄公驚覺自己的探案之法已然被罪犯破解,感嘆之后再也無法繼續(xù)勘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