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探討了美國殖民統(tǒng)治時期菲律賓邊界形成史,分析了20世紀上半葉殖民國家西班牙、美國、英國和荷蘭(荷屬東印度)通過雙邊談判和仲裁最終以三個國際條約——1898年《美西和平條約》(《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關于菲律賓外圍島嶼割讓的條約》(《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關于劃定英屬北婆羅洲與美屬菲律賓之間的邊界條約》來確定菲律賓島嶼邊界——“菲律賓條約界限”(或稱“國際條約界限”)的歷史過程,揭示了美屬菲律賓西部邊界始終位于東經118度的史實。本書還對1937—1938年美菲內部討論過“菲律賓條約界限”具有可變性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鮮明指出:“菲律賓條約界限”已于20世紀30年代固定,不再具有可變性,菲律賓獨立前美屬菲律賓島嶼邊界就是“菲律賓條約界限”。該邊界后來通過國家繼承和相關法律條文為獨立的菲律賓所繼承,是其合理、合法的島嶼邊界。本書也指出美屬菲律賓的海洋邊界有二:一是以各邊緣島嶼正?;€(低潮線)向外推算三海里的領海線;二是以“菲律賓條約界限”為限的漁業(yè)管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