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艷梅,女,1973年12月出生。南開大學法學系畢業(yè),北京工商大學民商法碩士。河北工程大學法學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律系主任,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主要社會兼職為:河北省高校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河北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北省法學會婦女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訴訟監(jiān)督案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邯鄲仲裁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邢臺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邯鄲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曾掛職邯鄲市邯山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主持河北省社科基金項目2項,主持河北省教研項目2項,主持河北省法學會項目1項,主持河北省專業(yè)學位教學案例(庫)項目1項;主持獲得第八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三等獎。發(fā)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理論認識與實踐探索》《經濟新常態(tài)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思考》《保險期間條款的含義及性質》《保險棄權與禁止反言的實例分析》《保險代位求償權行使的法律》《地方立法權限分析》《地方教育立法的現狀與思考》等論文,副主編出版《經濟法》《物權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