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為四編,從“大刑法”的角度研究我國破產刑事立法及司法實務。第一編破產犯罪基礎編,研究破產犯罪概念,包括我國及外國概念;破產犯罪的現(xiàn)狀,包括我國及外國;我國破產犯罪刑事立法沿革,包括程序法及實體法立法沿革。第二編破產犯罪實體法編,研究我國《刑法》中規(guī)制破產犯罪的四個罪名,即虛假破產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失職罪和濫用職權罪,妨害清算罪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對于四個罪名,分別從構成要件該當性、有責性以及司法認定幾方面,結合目前我國的理論研究及司法實務進行詳細論述。第三編破產犯罪程序法編,研究破產犯罪的管轄、立案;破產犯罪的起訴和審理。第四編破產刑事法完善編,包括實體法的立法思考及完善;程序法的立法思考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