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萬事,民生為大。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于2019年5月發(fā)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對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對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從重判罰”。我國古代就十分注重運用刑罰維護食品安全?!短坡墒枳h》記載,“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余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并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意思是,如果食物變質,曾經使人生病,商家必須焚燒銷毀,否則要打九十大棍,如繼續(xù)銷售導致人生病,商家要被判處一年徒刑。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切實貫徹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在多個條款中加大了對違法違規(guī)企業(yè)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罰力度,同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未能詳盡的條款在操作層面進一步予以全面、系統(tǒng)地細化,比如明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允許提前實施、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范圍、特殊食品的特殊監(jiān)管要求、進口無國家標準的食品的范圍等?!丁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9)解讀》將詳細介紹新修訂的《實施條例》具體條款,解析確立的條款與《食品安全法》對應條款包含的實質意義,闡述如何理解和實施每一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9)解讀》的作者長期從事食品安全立法和監(jiān)管工作,參與了2009版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起草工作,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9)解讀》的出版必將對食品生產經營從業(yè)者、執(zhí)法者提供一定的指導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