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域法學是以問題為導向,以特定經濟社會領域全部與法律有關的現象為研究對象,融經濟學、政治學和社會學等多種研究范式于一體的交叉性、開放性、應用性和整合性的新型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 \n《領域法學:社會科學的新思維與法學共同體的新融合》系統的論述了領域法學的研究方法和展開方式。作者從法律現象出發(fā),反思傳統法學研究中的不足,挖掘領域發(fā)法的方法論意蘊,結合新興學科中的領域法思維,為我國法學研究提供新視角,并為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探明路徑。 \n領域法學,在橫向上能夠整合傳統法律部門的要素,消解不同部門法規(guī)范之間的效力沖突;在縱向上能夠通過不同研究方法來探究問題及其普遍規(guī)律,形成具有針對性、內生性、協同性的立體研究空間。在此基礎上,突破學科分類的門戶之見,實現法學共同體的更生與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