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都存在一種相似的社會觀念:傳統(tǒng)文化將順從和犧牲賦予女性作為榮譽勛章,并宣稱這能讓女性得到社會的認可和關愛。而以傳統(tǒng)中國為考察對象可以看到,不同歷史階段的儒家家庭倫理對于婦女的定位是大體不變的,都強調婦女的家庭身份和職能。時至宋代,程朱理學由偽學成為國家正統(tǒng),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內對于女性的壓制更為嚴苛。與此同時,禮法賦予宋代婦女極高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等各種權利,并使這些權利在司法領域也得到全面保障。這兩種相悖的歷史事實同時存在的原因是,程朱理學對于婦女嚴苛的壓制和束縛沒有即時在宋代這一歷史階段發(fā)生效力,而且這種來自精神世界的壓制對于婦女群體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權利并沒有發(fā)揮實質性的作用。在禮法領域內,宋代婦女擁有的權利類型豐富、內容廣泛,意味著該群體享有選擇的自由;權利的保障意味著實現(xiàn)選擇自由的現(xiàn)實可能性。上述因素對于宋代婦女的生活產生更為直接的影響。 《禮法視野下宋代婦女的家庭地位研究》一書在搜集、鑒別和梳理相關的原始文獻和典籍基礎上,力求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前提下,對禮法視野下宋代婦女的身份和地位問題進行學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