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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裁判文書精粹與觀點梳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裁判文書精粹與觀點梳理

定 價:¥99.00

作 者: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wù)所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叢編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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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1604726 出版時間: 2019-09-01 包裝:
開本: 頁數(shù): 字?jǐn)?shù):  

內(nèi)容簡介

  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既有很強的實務(wù)指導(dǎo)價值,也有極高的研究價值,已為法律界所公認(rèn)。鑒于此,本書精選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wù)所近三年來代理并勝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民商事案件,涵蓋合同、知識產(chǎn)權(quán)、票據(jù)管轄權(quán)異議和執(zhí)行等案由,并在充分解讀判決書或裁定書原文的基礎(chǔ)上,從個案中抽象出可適用于相同類型案件的裁判觀點,借此可以幫助讀者領(lǐng)悟最高人民法院審判中運用的裁判方法、體現(xiàn)的裁判尺度、蘊涵的裁判價值。 \n

作者簡介

暫缺《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裁判文書精粹與觀點梳理》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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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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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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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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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賣高買”的交易中,可認(rèn)定雙方實質(zhì)為融資借款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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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源貿(mào)易公司與井陘礦業(yè)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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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申16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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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訂立買賣合同時確定買賣關(guān)系的主體,需結(jié)合買賣過程中形成的證據(jù)綜合認(rè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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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zhí)┕九c施惠某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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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6)最高法民再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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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運輸合同中委托方與受托方約定收取的代發(fā)費用應(yīng)指發(fā)運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明確列明的費用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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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碩公司與中煤公司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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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6)最高法民再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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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中行為人代表公司參加投標(biāo)、簽訂合同等行為可視為表見代理中的表見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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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慶豐公司與輕工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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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6)最高法民申27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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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dāng)事人在外國法院及他案中所作的陳述不能當(dāng)然地作為認(rèn)定本案事實的依據(jù),需要有其他相關(guān)證據(jù)予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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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興產(chǎn)業(yè)株式會社破產(chǎn)財產(chǎn)管理人宮下正某與龍頭房地產(chǎn)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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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6)最高法民終3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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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約金的調(diào)整應(yīng)兼顧合同實際履行情況、當(dāng)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實際損失等,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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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某與海南賽伯樂公司、經(jīng)濟(jì)學(xué)院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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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終6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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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權(quán)轉(zhuǎn)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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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爭議的合同條款進(jìn)行解讀時,應(yīng)當(dāng)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進(jìn)行實質(zhì)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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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特利公司等與王官某等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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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申字第8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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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東以個人名義從事與公司有關(guān)的商行為屬于代表行為,所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應(yīng)由公司承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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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樂公司與美聯(lián)公司等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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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申字第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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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設(shè)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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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shè)工程合同雙方之間關(guān)于稅款是否扣除的爭議,直接關(guān)系到雙方之間的工程款項數(shù)額,法院判決扣減稅款并非以審判權(quán)代替行政管理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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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興建設(shè)公司與潤揚公司建設(shè)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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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再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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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shè)工程轉(zhuǎn)包合同的預(yù)約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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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三友公司、寧夏三友公司與太鋼公司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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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申字第29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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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轄權(quán)階段對證據(jù)的形式審查階段應(yīng)以當(dāng)事人主張的訴訟標(biāo)的額為準(zhǔn)而非合同標(biāo)的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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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建工與惱包村委會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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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8)最高法民轄終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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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無效后的不當(dāng)?shù)美颠€之債獨立于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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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中建設(shè)集團(tuán)與水清木華公司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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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6)最高法民終7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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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可由另案生效判決確認(rèn)的事實認(rèn)定本案的有關(guān)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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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雕公司與太陽城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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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8)最高法民申39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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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借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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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變更后,變更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還有代表權(quán),不應(yīng)僅憑工商登記來認(rèn)定,還應(yīng)審查公司是否仍由行為人實際控制經(jīng)營、是否有權(quán)決定公司對外擔(dān)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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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銀行星海支行與大連華通凱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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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8)最高法民終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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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自獨立的公司,一方通過資產(chǎn)轉(zhuǎn)讓取得另一方的資產(chǎn),不應(yīng)認(rèn)定為轉(zhuǎn)移資產(chǎn)惡意逃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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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陽公司與遼寧外貿(mào)總公司等金融不良債權(quán)追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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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二終字第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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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債權(quán)轉(zhuǎn)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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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yīng)收賬款出質(zhì)后,不得轉(zhuǎn)讓,但債權(quán)轉(zhuǎn)讓合同并不因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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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熱電廠與三豐鍋爐廠等確認(rèn)合同效力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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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再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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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行為無效不意味著法定代表人或負(fù)責(zé)人越權(quán)訂立的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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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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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6)最高法民終8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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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申31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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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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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理合同糾紛中,應(yīng)收賬款債務(wù)人不能以基礎(chǔ)債權(quán)虛假為由抗辯保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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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華潤銀行與江西燃料公司保理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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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再1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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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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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解除后補償款的支付應(yīng)屬雙方解除合同后需實際履行各自義務(wù)的后續(xù)事項,不影響雙方已達(dá)成解除合同的事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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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恒信公司與金朝陽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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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4)民申字第1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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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復(fù)合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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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信托財產(chǎn)發(fā)生變動而形成之新的形態(tài)的財產(chǎn)仍歸屬于信托財產(chǎn),但不能由此將所有涉及信托財產(chǎn)的合同一概認(rèn)定為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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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信托公司與農(nóng)行昆明分行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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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民終 47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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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決在駁回當(dāng)事人以違約為由提出的訴訟請求的同時,將當(dāng)事人根據(jù)合同應(yīng)當(dāng)返還的款項一并在案件中作出處理并未超出案件的審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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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藝某、蘇月某與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等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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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四終字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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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知識產(chǎn)權(quán)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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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方法專利的民事侵權(quán)訴訟中,實施被訴侵權(quán)方法的證據(jù)材料通常由被訴侵權(quán)人控制或者保存,專利權(quán)人依法提出證據(jù)保全,法院應(yīng)當(dāng)及時采取證據(jù)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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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與寶翔公司侵害發(fā)明專利權(quán)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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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申字第5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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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外觀設(shè)計專利時若要求保護(hù)色彩,須在簡要說明中明確聲明,未說明的不予保護(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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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同輝公司與萊陽良美公司侵害外觀設(shè)計專利權(quán)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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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4)民申字第8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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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標(biāo)近似性判斷的過程中,具有充分證據(jù)證明的特定歷史背景,可以作為確定兩商標(biāo)能否善意共存的考量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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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雅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biāo)評審委員會、豫園公司商標(biāo)撤銷復(fù)審行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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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7)最高法行申68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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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票據(j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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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載的出票日期可以與實際出票日不一致而事后予以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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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醫(yī)藥公司與中信保理公司票據(j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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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二終字第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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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轄權(quán)異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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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jīng)過初步審查即可認(rèn)定當(dāng)事人的訴訟請求是基于不同的法律關(guān)系提出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應(yīng)依據(jù)該兩項訴訟請求的標(biāo)的額的總額確定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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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華公司等與公交公司侵害企業(yè)出資人權(quán)益糾紛管轄權(quán)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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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8)最高法民轄終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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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執(zhí)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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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對執(zhí)行異議是否成立的判斷標(biāo)準(zhǔn)上,應(yīng)堅持較高的、外觀化的判斷標(biāo)準(zhǔn),且應(yīng)高于執(zhí)行異議之訴中原告能否排除執(zhí)行的判斷標(biāo)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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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鐘永某與王某、林榮某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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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民一終字第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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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主張涉案標(biāo)的物應(yīng)歸其所有,屬于案外人對于被執(zhí)行標(biāo)的物提出的能夠阻卻執(zhí)行的實體權(quán)利,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案外人異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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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凱潤公司與同元實業(yè)公司等執(zhí)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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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5)執(zhí)申字第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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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合同超出仲裁范圍的,包括從合同的整個仲裁裁決都不予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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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建公司與格林地公司執(zhí)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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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號(2013)執(zhí)監(jiān)字第2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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