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大華男,1963年生,侗族,法學博士后,經濟學博士后;貴州省社會科學院院長,貴州省法治研究與評估中心主任、貴州省社會科學院大數(shù)據政策法律創(chuàng)新研究中心主任;二級研究員,華南理工大學、云南大學、貴州民族大學、貴州師范大學博士生導師;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貴州省核心專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學、民族法學(法律人類學)、犯罪學、馬克思主義法學、循環(huán)經濟。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世界民族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會副會長暨法律人類學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貴州省法學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主任、貴陽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以及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咨詢專家。先后出版《中國少數(shù)民族犯罪與對策研究》、《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個人專著13部,合著《法治中國視野下的政法工作研究》、《侗族習慣法研究》等35部,主編23部;發(fā)表法學論(譯)文300余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建設社會主義民族法治體系、維護民族大團結研究”、中宣部馬工程重點課題暨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貴州省牢牢守住生態(tài)與發(fā)展兩條底線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共產黨民族法制思想研究”等國家科研課題6項;“中國少數(shù)民族傳統(tǒng)法律文化及其現(xiàn)代轉型研究”等省部級科研課題10余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