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復一(1576—1625),字敬夫,號遯庵,人稱元履先生,福建同安(今金門縣)人。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在郎署十七年后,始外放湖廣參政,分守湖北。后晉升按察使、右布政使。光宗時,曾任山西布政使。后曾代總督云、貴、湘、粵軍務,巡撫貴州,節(jié)制五省,賜上方劍,便宜行事。官至兵部左侍郎,病逝于軍伍中,年僅50歲,明熹宗嘉其忠勤,贈兵部尚書,賜葬謚清憲。蔡復一自幼聰明過人,12歲便寫出萬余言的《范蠡傳》。學博才高,下筆千言,尤工四六,詩出入于漢魏、晚唐之間。蔡復一文武兼?zhèn)洌瑫r人譽之為“撫劍鎮(zhèn)太平,舉筆安天下”。著有《駢語》、《毛詩評》、《雪詩篇》、《遯庵全集》、《督黔疏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