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紅,女,民革黨員,國家法官學院副教授兼《法律適用司法案例》編輯;國家法官學院鄉(xiāng)村振興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后,日本橫濱國立大學法學博士,河北經貿大學經濟法學碩士,河北師范大學英語語言文學碩士。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法學、合同法、司法制度。先后在《橫濱國際社會科學研究》《河北法學》《知識產權》《政治與法律》《法律適用》《人民司法》等國內外期刊發(fā)表論文30余篇。主持和參與國jia級、省部級課題數(shù)項。其中,主持北京法學會2015年度課題《完善北京市人民陪審員制度研究》;主持中國法學會2016年度部級課題《人民陪審員主要認定事實實證研究》,研究成果被評定為優(yōu)秀。 主要代表作有專著《表演者權比較研究——以中日著作權法為中心》(日文),《陪審制度比較與實證研究》《中日著作權法比較》,主編《人民陪審員認定事實審判指引》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