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格倫德曼,柏林洪堡大學私法和經濟法學教授,銀行與資本市場法所執(zhí)行所長,意大利佛羅倫薩高等研究院國際法教授。格倫德曼教授是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藝術學博士,美國伯克利大學法律碩士,是歐盟合同法協會主席,歐洲法學院(柏林洪堡大學、巴黎二大、倫敦國王學院、羅馬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合辦)創(chuàng)始人和現任院長,歐盟統(tǒng)一合同法高級專家。研究領域是民商法與經濟法,涵蓋合同法、公司法、銀行法、國際法和私法理論,發(fā)表專著和學術論文200多篇,參與撰寫權*法律評注《德國民法典慕尼黑法律評注》(第4~6版)、《德國商法典施陶布法律評注》(2017年第11卷,銀行合同法)等。在藝術史和建筑學領域,出版《羅馬建筑》《20世紀的現代、后現代和巴洛克建筑》等專著。1999年至2003年,格倫德曼教授作為中國合同法和銀行法立法咨詢外國專家,參與了中國《合同法》《投資基金法》《信托法》的立法咨詢論證。周萬里,德國波恩大學法學博士、經濟學理學學士,律師?,F為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企業(yè)合規(guī)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研究公司法、企業(yè)合規(guī)、反壟斷法和微觀經濟學。在波恩的經濟學學習階段,與國際知名經濟學家丹尼斯·蓋特納合作在《波恩經濟學雜志》發(fā)表“反壟斷法與民事連帶責任的經濟學分析”,波恩博士階段師從國際著名的反壟斷法學者丹尼爾·齊默爾,研究“2007/08年金融危機中反壟斷和銀行援助的法律與經濟學”問題。曾在貝克·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公司組(德國法蘭克福)和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反壟斷組實習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