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方有林;段寶玫 方有林,教授,博士,現(xiàn)任上海商學院文法學院院長、漢語應用研究所所長,上海師范大學碩士生導師。社會兼職: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語文學習科學專業(yè)委員會理事;上海市大學語文研究會理事;上海市語文學會會員;上海市中專、技校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專家、執(zhí)行委員。出版著作、教材10多種,發(fā)表論文數十篇,代表作:專著《呂叔湘語文教育思想研究》、論著《國文國語教育論典》等。主持《上海高校章程制定與高校治理結構優(yōu)化的實證研究》等課題多項。 段寶玫,法學博士,現(xiàn)任上海商學院文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上海市法學會商法研究會理事,美國西弗吉尼亞大學訪問學者。入選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組織實施的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主持《法理學》《商法》課程入選上海市重點課程。主編《經濟法(第五版)》入選“十二五”職業(yè)教育國家規(guī)劃教材;主編《新編經濟法教程(第四版)》榮獲2015年上海普通高校市級優(yōu)秀教材獎。主要研究方向為商法、經濟法、法律文化。作為主要成員參研上海市政府決策咨詢項目、上海市重點學科建設課題、上海市商務委員會課題等科研項目多項。發(fā)表《民國時期破產規(guī)范在實踐中的表達:以商會個案裁斷為視角》《侵權責任構成理論之內涵解析》《預付式消費卡若干法律問題探析》等論文多篇,獨著《近代中國破產法制流變研究》,編著《商品流通法律規(guī)制研究》《商事侵權責任法》等著述2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