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介紹法學基本理論、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定和實施的基礎上,全面討論了中國憲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經濟法律制度、自然資源和環(huán)境保護法律制度、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訴訟法律制度、國際法律制度、國際私法制度的基本規(guī)范和知識。全書內容全面,闡述得當,用語規(guī)范,文字簡潔。第四版根據新法律法規(guī)對第三版的內容進行了修訂。本書適用于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師生,法律實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法律、法學有興趣的其他讀者。型和標準?!稜栄拧め屧b》:“法,常也?!本唧w而言,抽象的“天命”“天志”“禮”“理”“天理”“法度”“道”乃至“人情”等,都屬于“法”的范疇。清末民初,由于受日本的影響,國法意義上的“法”,逐漸由“法律”一詞代替。在西文中,“法”也在典章制度意義上、國法意義上和在哲理意義上使用。有學者認為,法指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義原則和道德公理,即自然法;法律指由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具體的法律規(guī)則,即實在法,這類法律與國家相聯系,出自于國家。在當代中國,法律一般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行為規(guī)范。本書主要在國法意義上討論法律,用“法律”表示,唯在涉及哲理意義上時用“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