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樹德(又名邵新、善若水),高院審判員(法官),湖南省新邵縣大新鄉(xiāng)劉家排村人。1990年—2000年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法學院,先后獲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2001年—2003年于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2000年至今,先后在高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辦從事審判、調研和司法改革工作,2004年—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調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1994年、1996年和2003年先后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和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F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等院校研究員、教授、碩士生或博士生導師。出版專著《憲政維度的刑法思考》(榮獲首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三等獎)、《實踐刑法學》、《政治刑法學》、《司法改革:小問題與大方向》等30部;合著《規(guī)則如何提煉》(喻海松)、《刑法分則專題研究》(王作富)等7部;發(fā)表論文《罪刑法定原則中空白罪狀的追問》(載《法學研究》2001年第2期)、《刑事司法語境的“同案同判”》(載《中國法學》2011年第1期)等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