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法研究會顧問,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兼行政執(zhí)法行為研究會會長,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委員,*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國務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貼”享受者(1993),中國首屆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1995),全國百千萬人才(1997);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1995年8月起任原杭州大學副校長,1998年9月起任浙江大學副校長,2007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學校長,2010年12月調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長期從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來,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英國愛丁堡大學、澳大利亞西澳大學、德國基爾大學、法國馬賽大學等作過訪問學者或學術交流。自1987年來,共出版《行政法學》、《比較行政法》、《論公法原則》等著作90余部(含合著),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103篇(含合著)。2011年3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講解《推進依法行政和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