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前言
第一章 勞教制度廢止與《違法行為矯治法》的構建
第一節(jié) 對勞教制度廢除后違法行為矯治問題的思考
第二節(jié) 勞動教養(yǎng)制度廢止后的路徑之辯
第三節(jié) 在社會管治語境下完善違法行為懲矯體系
第四節(jié) 制定《違法行為矯治法》
第五節(jié) 違法行為矯治的理念探析
第二章 勞教制度的廢止與刑法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jié) 勞教廢止后刑罰改革與刑法修正
第二節(jié) 勞動教養(yǎng)廢止后的分流矯治與標本兼治的犯罪概念
第三節(jié) 勞動制度的廢除與輕微罪體系的完善
第四節(jié) 刑事法網嚴密與非犯罪化的辨證思考
第三章 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矯治體系的完善
第一節(jié) 中日越軌少年矯正體系比較研究
第二節(jié) 收容教養(yǎng)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第三節(jié) 工讀學校的改革與完善
第四節(jié) 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社區(qū)矯正模式的探索
第四章 勞動教養(yǎng)制度廢止與社區(qū)矯正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jié) 社區(qū)矯正與犯罪社會控制體系
第二節(jié) 中法社區(qū)矯正理論與實踐比較研究
第三節(jié) 對社區(qū)矯正管理體制的思考
第四節(jié) 對社區(qū)矯正中民事賠償義務的思考
第五節(jié) 檢察機關在社區(qū)矯正中的角色定位
第六節(jié) 山東省臨沭縣社區(qū)矯正人員矯正情況的調查報告
第五章 勞動教養(yǎng)制度的廢止與其他相關制度的完善
第一節(jié) 對建立嚴重違法人員教育矯正體系的思考
第二節(jié) 我國社區(qū)保安處分制度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