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構建:公正高效權威視野下的民事司法制度研究》以審前程序為場域提出這樣的觀點:誠實信用原則的第一層含義,是要求當事人以善意的態(tài)度從事民事訴訟審前準備活動,排除一切濫用權利的行為;誠實信用原則的第二層含義,是要求法官在控制、裁判民事訴訟審前準備程序時,必須維持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平衡。《中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構建:公正高效權威視野下的民事司法制度研究》的觀點是:以“兩個基本原則+兩個基本結構+五項基本制度+兩個基本保障”來描繪我國民事訴訟審前準備程序的未來面貌。兩個基本原則指對話原則及誠信原則,兩者相互依存,共同支撐整個審前準備程序;兩個基本結構指“準備程序→最終開庭審理”的結構及“法官控制下的當事人主義”的結構,前者有利于促使當事人之間進行對話與交流,后者有利于實現誠實信用原則兩層含義的融合;五項基本制度包括失權制度(證據失權與觀點主張失權)、為法官與當事人共同交流提供時間與空間的會晤制度、為當事人收集證據提供手段的開示制度、要求當事人以誠信方式從事審前準備活動的行為規(guī)則和以衡平當事人之間訴訟利益為核心的法官自由裁量權;兩個基本保障是律師制度保障及法官選任制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