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食品標簽的概念和內容
1.2 食品標簽的作用
1.3 食品標簽標準體系
1.4 GB 7718的修訂情況
1.5 GB 77182011與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及標簽管理辦法的關系
2 BG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條文釋義
2.1 前言
2.2 范圍
2.3 術語和定義
2.4 基本要求
2.5 標示內容
2.6 其他
2.7 附錄
3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問答(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
3.1 修訂《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目的和依據(jù)
3.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與相關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的關系
3.3 標準修訂的主要過程
3.4 標準修訂完善的主要內容
3.5 關于預包裝食品的定義
3.6 關于“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區(qū)別
3.7 關于“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的情形
3.8 關于“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的情形
3.9 關于不屬于本標準管理的標示標簽情形
3.10 本標準對生產日期的定義
3.11 如果產品中沒有添加某種食品配料,僅添加了相關風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許在標簽上標示該種食品實物圖案
3.12 關于標簽中使用繁體字
3.13 關于標簽中使用“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
3.14 關于標簽的中文、外文對應關系
3.15 關于最大表面面積大于10CH12但小于等于35cn12時的標示要求
3.16 強制標示內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時,如何判斷字體高度是否滿足大于等于1.8mm字高要求
3.17 銷售單元包含若干可獨立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時,直接向消費者交付的外包裝(或大包裝)標簽標示要求
3.18 銷售單元包含若干標示了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的獨立包裝食品時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何標示
3.19 關于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3.20 如何避免商品名稱產生的誤解
3.21 關于單一配料的預包裝食品是否標示配料表
3.22 關于配料名稱的分隔方式
3.23 關于可食用包裝物的含義反標示要求
3.24 確定食品配料表中配料標示順序時,配料的加入量以何種單位計算
3.25 關于復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標示
3.26 復合配料需要標示其原始配料的,如果部分原始配料與食品中的其他配料相同,如何標示
3.27 關于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的標示方式
3.28 關于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標示注意事項
3.29 關于配料表中建立“食品添加劑項”
3.30 添加兩種或兩種以上同一功能食品添加劑,可否一并標示
3.31 關于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示
3.32 關于食品添加劑中輔料的標示
3.33 關于加工助劑的標示
3.34 關于酶制劑的標示
3.35 關于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的標示
3.36 關于定量標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
3.37 關于不要求定量標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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