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自1994年頒布施行以來,歷經2010年、2012年兩次修改,順應了加強人權保障水平、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歷史潮流。在此期間,其他與國家賠償工作密切相關的若干重要法律規(guī)定,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和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等,也進行了重大修改。最近幾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等國家機關分別制定公布了若干重要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及政策性規(guī)定,為國家賠償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導思想和規(guī)范依據,對于完善國家賠償制度、促進國家賠償法的貫徹實施,必將發(fā)揮新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展示近年來我國國家賠償制度建設和司法工作的新成果、新趨勢,便于廣大國家賠償審判法官、自賠和復議案件辦案人員、律師等實務部門法律工作者,研究國家賠償制度的科研人員、教師、學生,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查閱使用最新法律和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力量編寫了《國家賠償法律實務操作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