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偉,1969年8月出生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991年獲西南政法學院學士學位,1994年和1997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和博士學位,2004年9月起至今任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教授、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員,曾經在德國Konstanz大學(1999)、芬蘭Turku大學(2000)、德國Dresden大學(2001-2002)作高級訪問學者。2003年4月被評為中國政法大學杰出青年教師,2004年11月被評為北京市教工委師德建設先進個人。主要著(譯)作有:《行政訴訟證據(jù)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工商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法學總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臺灣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版)、《行政法》(三卷本,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2007年版)、《國家賠償法》(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40多篇,主持或參加國家級和省部級項目10余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