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資料匯編》匯編的范圍,涵蓋了1907~1911年間圍繞著《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而出現的上諭、奏折、草案等主要立法資料,這其中既包括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也包括資政院的審議。另外,為了更好地反映歷史背景,禮法之爭中的一些重要文章,也一并收錄作為最后一部分。按照岡田朝太郎的說法,大清新刑律歷經六案的修訂始完成立法程序,《立法資料匯編》收錄的1907年刑律草案、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1911年欽定大清刑律分別為第一案、第二案和第六案,而1910年憲政編查館加以修正的第三案、資政院法典組加以修正的第四案以及經資政院審議通過后形成的第五案,因缺乏完整的版本,且根據相關文獻記載,從第二案到第六案,修正變化情況相當有限,故今從略。在編輯體例上,《立法資料匯編》以時間為緯,按照《大清新刑律》的制定過程而把立法資料分為五個部分:1907年刑律草案、1907年刑律草案簽注、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1910年資政院審議、1911年欽定大清刑律;以內容為經,每一部分內容按照上諭、奏折、草案等分為兩部分或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