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判指導叢書: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指導(2008年第2輯·總第17輯)》依然秉承本叢書的宗旨和體例,欄目設置包括“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國際條約”、 “司法文件”、 “請示與答復”、“調研報告”、“理論與實務研究”、“信息與資料”。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 《中國審判指導叢書: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指導(2008年第2輯·總第17輯)》重點刊登了經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供大家在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實踐中參考。司法文件 《中國審判指導叢書: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指導(2008年第2輯·總第17輯)》重點刊登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簽署的《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法院相互認可和執(zhí)行當事人協(xié)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該安排已于2008年8月1日起生效,為兩地相互認可和執(zhí)行民商事判決提供了法律依據;還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修訂后就其中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作出的司法解釋,這些司法解釋也同時為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依據;本輯還發(f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受理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法院的相關批復。請示與答復 本輯刊登了近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各高級人民法院在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實踐中遇到的重大、疑難法律問題請示的復函以及對國際商事仲裁裁決司法審查過程中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報告制度請示的復函,同時附有各高級人民法院請示報告的原文,具有極大的指導意義。該欄目同時也是本叢書的特色欄目。本欄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復函的編號順序排列。調研報告 本輯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成立的民事訴訟法修改研究小組于2008年中期完成的重點調研成果《關于審判組織的調研報告》和《關于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有關問題的調研報告》,供大家研究相關問題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