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法律是遠離激情的理性——法律邏輯學
一、關于法律邏輯學的討論
二、作為交叉學科的法律邏輯學
三、法律邏輯學的研究對象
四、邏輯與經驗
五、法律邏輯學的知識領域
六、法律邏輯的歷史點滴
第二章 我們無力反抗真理——邏輯真與法律真
一、邏輯真
二、法律真
三、證據與推定
第三章 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解釋
一、什么叫法律解釋
二、定義與劃分
三、語境
四、解釋與價值
五、偵查解釋
第四章 任何人不得轉讓超過自己權利之權利——涵攝
一、涵攝的模式
二、涵攝的圖形推導
三、三段論
四、模糊概念
五、一些間接涵攝的方法
六、能否涵攝之爭——以《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為例
第五章 法官負有義務論證其裁判——證成
一、命題自然推理
二、謂詞自然推理
三、圖表推理
四、實踐推理
五、規(guī)范命題及其推理
六、阿列克西證成規(guī)則和結構
第六章 有規(guī)則就有例外——證偽
一、波普爾的證偽
二、批判性思維
三、反駁
四、謬誤
五、可廢止規(guī)則
六、舉證責任倒置
附錄
論我國古代無邏輯
論蘊涵怪論的本質及破解途徑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