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金融法學之所以成為法學中的顯學,自有其深刻的社會經濟背景和學術研究趣味所在,而多視角、多手段的研究方式也有助于金融法學研究的繁榮。在人們強調金融法學交叉性、應用性、國際性特點的背后,反映出金融法學對傳統(tǒng)法學學科分類樊籬的突破以及重構,反映出金融法學于司法實踐中運用廣度和深度的不斷擴大,也反映出金融法學在抽象學術理念與具體制度設計上的某種全球性共識。就此意義而言,我國金融法學能夠隨著國家經濟的發(fā)展和高金融社會的形成與世界其他國家并肩站在金融法學研究與金融法制建設發(fā)展的最前沿。《長安金融法學研究(第3卷)》主要包括:兩岸保險法制比較研究、兩岸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問題研究以及相關金融法制比較研究,總共匯集了來自大陸、香港特區(qū)、臺灣地區(qū)以及美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qū)的專家學者的論文39篇。這些論文是后金融危機背景下金融法制在兩個層面發(fā)生的一種自適應過程:于宏觀角度而言,是金融業(yè)對行業(yè)系統(tǒng)性風險產生原因、機理的重新審視與反思,以及對金融風險識別與控制機制的重構;于微觀角度而言,金融法學則已漸漸走出以金融業(yè)之發(fā)展保護、約束規(guī)制之桎梏,而步入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核心的理論探索與立法、司法實踐之新天地。這一變化使金融法學在理論研究層面更具法學交叉學科特色;在實踐層面,則必將促進以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或金融服務法律制度為核心的新金融法制變得更細膩與獨特?!堕L安金融法學研究(第3卷)》由強力等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