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土地征收
1.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有什么特征?
2.土地征收與土地征用有什么聯系與區(qū)別?
3.《物權法》對土地征收有哪些規(guī)定?
4.土地征收要進行補償么?
5.土地征收應遵循什么原則?
6.在我國土地補償是完全補償么?
7.建國后我國的土地征收制度經歷了怎樣的演變過程?
第二章 土地征收程序
8.農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如何規(guī)定的?
9.哪些機關有權進行農用地轉用審批?
10.有權進行征收審批的機關有哪些?
11.無權行使征地審批權的機關實施的土地征收行政行為效力如何?
12.土地征收中的主要違法形態(tài)有哪些?
13.土地征收的組織實施機關及征地公告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
14.怎么進行征地補償登記?
第三章 土地征收的補償安置
第一節(jié) 土地征收補償及土地補償費
15.土地征收補償的范圍是什么?
16.土地補償費如何計算?
17.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權的內涵及其與土地承包方獲得補償權的區(qū)別?
18.土地補償費怎樣進行分配?
19.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案的有效性如何確認?
20.法院能否因村民委員會所欠債務查封土地補償費?
21.法院能不能強制執(zhí)行村民的征地補償費來償還債務?
22.土地征收補償費用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第二節(jié) 土地補償費的分配
23.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標準?
24.取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方式是什么?
25.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在什么情況下喪失?
……
第四章 糾紛爭議解決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