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以案說法
一、勞動合同
1.事業(yè)單位用工也應簽勞動合同
2.不懂簽合同可找工會幫助
3.招用員工必須簽書面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只有公司印章是否合法有效
5.建立勞動關系前雙方都應有告知義務
6.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7.簽勞動合同必須雙方協(xié)商一致
8.勞動合同內容含法定內容和商定內容
9.免除法定責任的勞動合同無效
10.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
11.第二次續(xù)簽可要求訂長期勞動合同
12.不簽合同超過一年可視為“長期工”
13.勞動合同不給員工會受罰
14.短期勞動合同不能規(guī)避經濟補償責任
15.就業(yè)協(xié)議不是勞動合同
16.勞動者對勞動合同變更有異議可先不到崗
17.《承包合同》含有工資福利可認定為勞動合同
18.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含社保費無效
19.勞務合同有時也是勞動合同
20.承攬關系不是勞動關系
21.國家規(guī)范性文件與地方政府規(guī)章效力誰高
22.財務崗位不一定是“干部崗位”
23.謹防人事經理盜走自己合同后索賠
24.事業(yè)單位門衛(wèi)受《勞動法》調整
25,實習糾紛不屬勞動爭議
26.單獨簽試用合同違法
27.學生兼職不受最低工資標準限制
28.勞動合同找人代簽有風險
29.終止勞動合同應依法履行法定手續(xù)
30.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無效
37.定向服務協(xié)議可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二、經濟補償
1.“N +1”是經濟補償的“法定標準”嗎
2.勞動者被誘辭職,單位要給補償金
3.支付經濟補償金也不能隨意炒人
4.什么情況下經濟補償不需分段計算
5.什么情況下經濟補償年限需分段計算
6.什么情況下經濟補償基數和年限都需分段計算
7.違法解除終止經濟補償有何特殊規(guī)定
8.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從幾時算起
9.什么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辭職也需支付經濟補償
10.經工作調動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年限是否累計
11.勞動者不隨工廠搬遷有否經濟補償
12.超齡“服役”被炒能否獲經濟補償
13.勞動者作證被打擊報復被迫辭職企業(yè)要賠償
三、工資
1.如何理解同工不同酬
2.小費在什么情況下屬于工資范疇
……
第二部分 法律法規(guī)解讀
第三部分 維權要點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