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遠男,山東章丘人,1971年生于河北饒陽。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1992)、法學碩士(1995),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1999)。曾任首都師范大學政法系教師,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教授。曾在法國巴黎第一大學從事法學博士后合作研究。2007年451至今任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已出版?zhèn)€人專著《金融詐騙罪研究》(2002)、《刑事法哲學初論》 (2004)、《刑事政策哲學解讀》(2005)、《刑法本體論及其展開》(2007),?作(包括主編)專著《新型經濟犯罪研究》 (2000)、《危害公共衛(wèi)生罪》(2003)、《刑法學關鍵問題》(2007)、《金融詐騙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2010)等,發(fā)表學術論文一百余篇。當前,致力于刑法哲學、司法刑法學和刑法社會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