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國家構建中的基本問題研究》從法治的內涵人手,論述了法治國家所具備的要素,包括立法、對權利的保護、對權力的制約、法律的遵守與法律信念等方面。接下去對法治國家的法律、權力運作、司法、公民權利的保護、憲政與民主等方面展開論述。對公民自由和權利的保護應該成為法治國家關注的重點,應該以此為中心加強各方面的建設。圍繞對公民自由和權利的保護,對立法執(zhí)法和司法提出了要求。法治國家的立法應該體現(xiàn)正義原則,應該關注公民的自由和權利。法治國家應依法行政,限制政府權力以防止其濫用。法治國家司法的價值目標應該是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保障人權,其中保障人權是中心。另外,法治國家需要注意憲政和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法治國家來說,憲政與民主是基礎性工程。我國需要加強憲政與民主建設,不斷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處理好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為法治建設打造良好的政治、社會和文化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