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生卒年月:1748.2.15-1832.6.6國籍:英國社會職業(yè):年輕時在牛津大學女王學院學習,獲得文學學士學位。隨后曾獲得專業(yè)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但律師生涯很短暫。此后將主要興趣放在理論著述上,曾試圖進入英國議會,但未獲成功,是英國法律改革運動的先驅和領袖,也是西方功利主義思想的創(chuàng)始人、動物權利的宣揚者和自然權利的反對者,著名的法學家、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和社會改革家。家庭情況:邊沁出生在一個地道的托利黨家庭,他的父親和祖父都是律師,他的母親是安多弗一個地方商人的女兒,結婚前的名字叫艾麗西亞·格羅夫。邊沁年幼時體弱多病,但母親的慈愛給了他無比的溫暖。1759年母親去世,1765年父親與艾伯特女士再婚。邊沁不喜歡繼母,父子間由此產生隔閡,這促使邊沁大學畢業(yè)之后就開始廣泛游歷歐洲大陸,訪問各國官員與民眾。1792年,父親去世,為他留下了富足的生活環(huán)境,但邊沁終身未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