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侵權責任法的一般規(guī)定、
1.什么是侵權責任法?
2.怎樣理解《侵權責任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3.《侵權責任法》保護民事主體的哪些合法權益?
4.在列舉范圍之外的民事權益是否可以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進行保護?
5.侵權人就是侵權行為人嗎?
6.為什么民事侵權賠償責任比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具有優(yōu)先性?
7.侵權人先行承擔侵權責任的條件是什么?
8.侵權特別法優(yōu)先于一般法的適用規(guī)則有哪些?
第二章 侵權責任的構成及責任方式
9.過錯有哪些類型?
10.哪些侵權行為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11.哪些侵權行為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12.無過錯責任舉證過程中適用的具體規(guī)則是什么?
13.共同侵權中的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侵權人提出賠償要求嗎?
14.為什么要規(guī)定共同侵權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15.教唆人、幫助人與實行行為人的區(qū)別是什么?
16.如何區(qū)分教唆與幫助?
17.幫助人、教唆人與監(jiān)護人如何承擔各自的侵權責任?
18.什么是共同危險行為?
19.什么情況下共同危險行為人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20.共同危險行為中如何分攤責任?
21.充足原因偶然競合造成不可分損害的情形,為何要承擔連帶責任?
22.如何理解《侵權責任法》第12條中“責任大小”與“賠償責任”中兩個“責任”的關系?
23.確定共同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的目的是什么?能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24.《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了哪些侵權行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25.承擔侵權責任方式的適用規(guī)則和適用范圍應怎樣理解?
26.侵權責任方式單獨適用與合并適用的適用規(guī)則有哪些?
27.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什么?
28.什么是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其他合理費用?
29.哪些情況可以適用《侵權責任法》第17條的規(guī)定?
30.如何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7條的規(guī)定確定死亡賠償金?
31.《侵權責任法》第18條第2款的規(guī)定應該如何理解?
32.財產損害的計算方法具體是什么?
33.《侵權責任法》第19條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有哪些?
34.侵害人身權造成的財產損失應如何計算?
35.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的,為何按照侵權人獲得的利益賠償?
36.被侵權人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是否必須通過向法院起訴來實現?
37.如何理解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
38.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侵害人身權益的行為有哪些類型?
39.補償與賠償有何區(qū)別?
40.緊急救助行為與《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無因管理有何區(qū)別?
41.《侵權責任法》第24條規(guī)定的“分擔損失”與《民法通則》第132條規(guī)定的“分擔責任”有什么區(qū)別?
42.如何理解公平責任的適用范圍?
43.如何理解《侵權責任法》第25條中的“相應的擔?!?
44.在實踐中,哪些賠償項目是可以通過分期支付的形式予以執(zhí)行的?
第三章 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45.《侵權責任法》第26條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46.《侵權責任法》對被侵權人過錯的相關規(guī)定還有哪些?
47.受害人的故意應如何理解?
48.第三人如何參與侵權責任的分擔?
49.《侵權責任法》關于第三人過錯的特殊規(guī)定有哪些?
50.《侵權責任法》第29條中“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是指什么?
51.怎樣理解不可抗力?
52.如何理解防衛(wèi)過當應承擔“適當”的責任?
53.引起險情的人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第四章 關于責任主體的特殊規(guī)定
54.《侵權責任法》第32條兩款規(guī)定的賠償責任方式如何適用?
55.《侵權責任法》第33條規(guī)定的“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應如何理解?
56.“間歇性精神病人”是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33條的規(guī)定?
57.雇主替代責任是否以用人單位的過錯為前提?
58.如何認定雇主是否能夠免責?
59.提供勞務方和接受勞務方過錯的差別有哪些?
60.《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guī)定的“必要措施”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61.為什么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活動組織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62.安全保障義務的來源有哪些?
63.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有哪幾種類型?
64.如何理解學習、生活期間的時間和空間范圍?
65.學校在學生傷害事故中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66.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如何認定?
……
第五章 產品責任
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七章 醫(yī)療損害責任
第八章 環(huán)境污染責任
第九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章 飼養(yǎng)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一章 物件損害責任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