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合作問題研究》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構建的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合作制度為重點,以具體的資產追回案例分析為依托,系統剖析了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合作的基本要求,詳細論述了資產追回刑事途徑和民事途徑的程序選擇和實際運行過程中的法律問題。指出資產追回國在具體的追回過程中,必須對擬選擇的刑事途徑或民事途徑進行戰(zhàn)略分析和戰(zhàn)術準備,才能確保資產追回取得預期成效。當前,必須從提高資產所在國提供法律合作水平和資產追回國國內司法能力建沒兩個方面人手,逐步健全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制度。就中國而言,除應加大資產追回國際法律合作網絡構建力度外,還應進一步完善犯罪所得、國有資產、境外追同主體等領域的國內相關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