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司法推理中應用的若干基本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與非法律概念
二、構成性事實與證明性事實
三、基本法律關系
下篇 司法推理中應用的基本法律概念
一、對物權并非“針對某物”的權利
二、不特定權利或請求權(對物權)并非總與某物(有體物)有關
三、一項不特定權利或請求權(對物權)只與一人的一項義務相關,而非與不特定的一大類人中所有成員的多項(或一項)義務相關
四、不特定權利或請求權(對物權)不應與任何擁有此權利者關于同一標的之并存(co-existjng)特權或其他法律關系混為一談
五、不特定權利或請求權(對物權)應區(qū)別于因其受侵而生的特定權利或請求權(對人權)
六、不特定的第一性權利或請求權(對物權)不應與此權利(以及因其受侵而生的第二性權利)的確權程序相混淆,或以為前者全然依賴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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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索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