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一般解決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于哪些勞動爭議?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
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嗎?
3.什么是“協(xié)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4.哪些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對于不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應該怎么辦?
5.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6.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是否適 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7.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是否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8.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是否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9.事業(yè)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發(fā)生的爭議是否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0.勞動者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嗎?
11.勞動者對勞動違法行為可以采取何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2.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同勞動者的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生勞動爭議后怎么辦?
1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時應該注意些什么?
14.勞動關系雙方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后怎么解決呢?
15.用人單位新招用勞動者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發(fā)生爭議時如何確定勞動報酬的標準?
16.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哪些?勞動關系終止 后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17.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能以此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嗎?
18.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該怎樣處理?
19.在什么條件下,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對此有爭議的怎樣處理?
20.勞動合同生效與建立勞動關系是一回事嗎?
21.在勞動爭議解決過程中工會應當發(fā)揮什么作用?
22.在何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預告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裁減人員時解除勞動合同?
23.在何種條件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4.當事人怎樣才算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25.哪些條款是勞動合同應該具備的條款?
26.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在此情況下發(fā)生糾紛怎 樣解決?27.《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適用于哪些用人單位勞動者發(fā)生的勞動爭議?“
28.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的哪些行為可以直接向勞行政部門投訴?“
29.法律規(guī)定的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主要有哪些?同的情況下還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嗎?
31.發(fā)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32.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時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嗎?
33.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勞動者該如何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
34.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35.用人單位不按規(guī)定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時勞動者該怎么辦?
36.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會有什么后果?
37.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責任是什么?
38.經濟補償根據什么標準確定?
39.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重整時對被裁減的勞動者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40.發(fā)生勞動爭議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如何承擔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
41.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糾紛時哪些組織可以調解勞動爭議?”
42.勞動爭議協(xié)商解決是否更有利于勞動者?
43.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如何組成?委員會的主任如何產生?
44.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誰進行協(xié)商?
45.勞動爭議發(fā)生后,協(xié)商不成后當事人之間該如何處理?
46.企業(yè)內部可采取什么措施解決勞動爭議?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怎樣構成的?其他調解組織狀況如何?
47.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員的職責包括哪些內容?
48.勞動爭議案件發(fā)生后應該由哪兒行使仲裁管轄權?
49.勞動爭議調解中當事人具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50.勞動爭議調解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是否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51.用人單位無法履行調解協(xié)議支付義務時,勞動者該怎么辦?
52.勞動者應當按照怎樣的程序申請支付令?
53.什么是勞動爭議調解協(xié)議書?調解協(xié)議的效力如何?
54.勞動爭議調解書的格式如何規(guī)定?
55.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的方式有哪些?口頭申請的應該如何辦理?
勞動爭議仲裁
56.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哪些人員組成并有哪些職責?
57.因勞動者向用人單位借款的合同引起爭議,能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58.發(fā)生勞動爭議時,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
勞動爭議訴訟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