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之研究》在結論中提出了構建我國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體系框架的建議。侵權法因果關系是一個重大的理論難題。它不僅涉及哲學,也涉及法學;不僅具有深邃的理論性,而且具有極強的實踐性。因此,英國著名學者弗萊明說:“侵權法中再也沒有其他問題像因果關系這樣困擾著法院和學者”?!肚謾喾ㄒ蚬P系理論之研究》共分為十一章。第一章為因果關系的概述。在很早的古代哲學中就出現了原因和結果的概念。對因果關系的研究在哲學史上一直被作為一個重要的內容而綿延不斷。古代的印度哲學、中國哲學和希臘哲學都對人類因果關系的研究作出了貢獻。到了近代,人類對因果關系的研究的重心轉入西方近代哲學之中,這期間涌現了眾多的名家,他們研究成果豐碩。時至當代,由于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傳統(tǒng)的因果關系觀念面臨新的挑戰(zhàn),從而使過去曾被大多數哲學家和科學家信奉的嚴格因果關系(因果關系必然性)理論受到質疑,這方面的爭論迄今還未有定論。侵權法上的因果關系是指侵害行為(或侵害行為與其他因素結合)與損害事實之間的聯系。侵害行為與其他因素(包括第三人行為、受害人自身因素或自然因素)結合是原因,人身和財產的損失和損害事實是結果。侵權法因果關系與哲學因果關系在目的、范圍、確定性和判斷依據方面各有區(qū)別,而侵權法因果關系與刑法因果關系在保護范圍、舉證責任、證明程度方面亦不相同?!肚謾喾ㄒ蚬P系理論之研究》第二章為普通法中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之研究。普通法對侵權法因果關系的認定,采用兩分法的認定程序,即分為事實原因和法律原因。事實原因認定分為必要條件和重要因素規(guī)則,必要條件(即“若無則不”規(guī)則)適用于單一因果關系,重要因素規(guī)則適用于復合因果關系。錯失機會理論是重要因素規(guī)則的一個分支,主要適用于醫(yī)療糾紛案件。在事實因果關系的證明方面,美國侵權法創(chuàng)造了企業(yè)責任、市場份額、選擇責任、一致行動、不確定的原告、欺詐市場諸理論,并在司法實踐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法律原因認定適用直接結果規(guī)則和可預見性規(guī)則。前者主要適用于故意侵權行為,后者適用于過失侵權行為??深A見性規(guī)則是侵權法歸責理論中的重要規(guī)則,是因果關系的權威理論??深A見性規(guī)則的哲學基礎植根于美國的實用主義,它兼具統(tǒng)一性、簡潔性和公平性特點??深A見性規(guī)則在判斷介入原因是否中斷因果關系中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肚謾喾ㄒ蚬P系理論之研究》第三章對大陸法中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進行了研究。大陸法因果關系理論有兩種不同指導觀點,一為個別性觀點,一為一般性觀點。大陸法因果關系理論中的“條件說”和“相當因果關系說”,就是以這兩種不同的認識論為基礎構建的。德國的條件說分為必然原因理論和有效原因理論。德國的相當因果關系說之所以經久不衰,主要在于:該學說有利于減輕受害人的舉證責任;有利于堅持因果關系的客觀性;有利于限定賠償責任。但其不足之處在于:該學說的抽象性造成適用的差異性,而且判斷標準過于寬泛。德國的法規(guī)目的說提出了一個新的思考方向,并對損害賠償進行了合理限定。但德國民法典將侵權法保護的范圍進行了明確限定,是典型的限定性侵權構成,而且是一種封閉的嚴密的邏輯體系。由于許多法規(guī)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法規(guī)目的和保護范圍,法官被賦予更廣泛的裁量權,可以通過判例創(chuàng)制新的規(guī)則,對法規(guī)未規(guī)定的利益進行保護,這樣,法官無形中扮演了立法者的角色。日本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博采眾長,尤其是因果關系證明理論(包括蓋然性說、間接反證、經驗法則、疫學因果關系、比例認定說)獨樹一幟,取得豐碩的成果,值得借鑒。我國臺灣地區(qū)的相當因果關系說源于德國法,吸收了普通法的部分精華,但未能解決理論內部的邏輯沖突問題,同時在價值判斷的歸責問題上無客觀評價標準。第四章為兩大法系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之比較。兩大法系在政治思想和制度、方法論、司法理念、法律淵源上都不同,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有互相靠攏的趨勢。兩大法系在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上有差異性,但也有同一性。普通法系重實用性和靈活性,但稍遜周延;大陸法系重思辨性和嚴密性,但不免流于呆板。兩者的同一性表現在:價值判斷的同一性、預見主體的同類性、預見標準的相似性、預見結果的通常性。第五章為我國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現狀之反思。我國建國以來到20世紀80年代末,民法理論一直受前蘇聯民法理論的影響。目前侵權法因果關系研究正在沖破傳統(tǒng)理論的藩籬,朝著兩大法系主流因果關系理論(包括近因說和相當因果關系說)進逼。立法上和學說上對外國法的繼受成了我國多數侵權法研究學者的一致呼聲,其爭論的只不過是向普通法系傾斜還是向大陸法系傾斜。但我國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仍存在一些尚待解決的問題,如認識論方面的問題(包括如何看待必然說、必然偶然區(qū)分說,如何看待近因說、相當因果關系說),以及價值論(在因果關系認定中越來越強調價值判斷)和因果關系理論內容理解方面的問題。第六章為我國侵權法因果關系認定一般原理研究。侵權法因果關系在責任構成要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果關系與過錯及違法性密不可分。我國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首先要引進兩大法系共同認可的“違反注意義務”,以取代“過錯”及“違法性”概念;其次要移植可預見性規(guī)則,該規(guī)則是因果關系認定的核心。因果關系認定與違反注意義務認定要達到相互協調。第七章為我國侵權法事實因果關系之研究。事實因果關系的特點是:事實因果關系具有客觀性、事實因果關系的必然性表現為可能性、事實因果關系具有復雜性、事實因果關系具有相互作用性。事實因果關系的認定規(guī)則包括目的性規(guī)則、客觀性規(guī)則、全面性規(guī)則和推定性規(guī)則。第八章為我國侵權法法律因果關系之研究。法律因果關系的特點為:主觀和客觀的統(tǒng)一、邏輯推理與價值判斷的統(tǒng)一、意志因素與因果態(tài)樣的統(tǒng)一。法律因果關系的認定規(guī)則為:直接結果規(guī)則、可預見性規(guī)則、可能性規(guī)則和衡平規(guī)則。相當因果關系說的可能性規(guī)則與近因說的可預見性規(guī)則有異曲同工之妙。研究不作為侵權中的因果關系時,應注意基于特殊關系產生的義務,而這種不作為是導致損害的原因。介入原因中能使原有的因果關系中斷,并能有效解脫責任的介入原因被稱為“替代原因”。無意思聯絡的數人所為的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系,較難判斷。應以主觀意思的關聯性或客觀行為的關聯性作為共同侵權的判斷標準,共同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不符合該標準的為“多因一果”,即侵權人不承擔連帶責任。純粹經濟損失是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之外的經濟損失,判定純粹經濟損失是否應予賠償,取決于存在的因果關系是否過于遙遠。第九章為我國侵權法原因力否定說研究。從哲學角度來看,洛克解釋了“因果力”的概念;休謨認為“能力”是最高深、最富有爭論的問題之一;恩格斯認為把“力”作為一切現象的原因這樣一種觀念,在力學領域之外是不適用的。因此,從侵權法角度來看,為了避免混淆和模糊性,應避免使用原因力的概念,而用“因果聯系的強度”來取代。共同侵權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其內部之間基本上是平均分擔責任?!岸嘁蛞还敝袘獙⑦^錯與侵權人行為與損害之間因果聯系的強度結合起來考慮,確定侵權人承擔的責任份額。比較過失中應優(yōu)先考慮過失程度,再結合侵權人行為與損害之間因果聯系的強度,最后確定侵權人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第十章為特殊侵權訴訟中因果關系及證明之研究。特殊侵權(包括醫(yī)療侵權、環(huán)境污染、證券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會計師事務所不實陳述、缺陷產品致人損害、共同危險、拋擲物致人損害)訴訟中的因果關系采取推定的方式,但兩大法系證明責任分配的理論各有不同特點。我國必須借鑒其有益經驗,對現有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中的一些因果關系條款進行修改,并增加一些新的因果關系條款。第十一章為侵權法因果關系經濟分析之研究。美國侵權法經濟分析的理論(包括漢德公式)并非無懈可擊,該理論重效率、輕正義,為人所詬病。侵權法經濟分析不能完全取代侵權法因果關系理論,而只能對后者起著拾遺補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