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肖華,男,漢族,1964年1月生,湖南茶陵人。武漢大學法學院畢業(yè)并分別于1985年、1988年、2002年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南省首屆新世紀社會科學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研究人員、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培養(yǎng)對象、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十一五”規(guī)劃專家委員會專家、湖南省第三屆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委員、湖南省首屆優(yōu)秀青年法學家,兼任中國法學憲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湖南省法學會行政法學專業(yè)委員會副會長、湖南省法學會訴訟法學專業(yè)委員會副會長。 迄今為止,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省(部)級科研課題10項,獲國家級或省(部)級社會科學獎6項,出版專著、教材20余部,在《中國法學》、《法律科學》、《法學評論》等學術刊物上公開發(fā)表論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