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理論的發(fā)達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個國家的刑法理論研究水平,《刑種通論(第2版)》的寫作是對刑罰理論研究的開端。之所以選擇刑種作為一個突破口,是因為刑法,至于刑罰的整個規(guī)定都是圍繞著刑種而展開的。因此,刑罰理論的深化,必然始于對刑種的研究。為了在更大程度上展開理論思辯,作者沒有簡單局限于法條的規(guī)定,而是將刑種概括為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與資格刑四種,在每一種刑種中,按照歷史沿革、概念界定、理論爭論、各國比較、我國立法、裁量、執(zhí)行和發(fā)展完善這樣一條線索展開深入系統(tǒng)的理論研究。在《刑種通論(第2版)》的寫作中,作者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立足于中國關于刑種的立法與司法,并兼采比較研究的方法,借鑒歷史上與外國的立法例,力圖使《刑種通論(第2版)》達到一定的理論高度,從而為刑罰理論的發(fā)展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