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部學術演講稿,記載的是我十年來在全國各地所做講座的實錄。之所以將本書命名為“法律人的思維方式”,是因為我曾為多所大學的法律本科生作過同名的講座,取得了較好的反響。隨著國家司法考試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都要通過統(tǒng)一的“國家司法考試”,才能取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資格。這為“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形成邁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同為法律人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經常對一些法律價值理念、邏輯推理方式和分析法律問題的角度產生各種分歧,甚至還出現一定程度的沖突和對立。這些從事不同法律職業(yè)的法律人,竟然在一些基本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這無疑是中國法律人今天所要面對的最大挑戰(zhàn)之一。不僅如此,一些社會公眾基于對中國法治狀況和個人處遇的反思,對于這一套來自西方的法律思維方式也漸漸產生了懷疑,甚至還會因為不接受一些個案的裁決結果,而對法律人的思維方式提出質疑,對法律人提出批評,并進而對“來自西方的法律體系”提出挑戰(zhàn)。對這些問題的深深感觸,成為我近年來很多次講座的靈感之源。由于演講的對象既有從事法律學習的本科學生、從事法律研究的研究生甚至高教教師,也涵蓋了從事法律實務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因此,這些講座的內容和角度也有明顯的差異。有的講座屬于為初入法律之門的人士所講的法律入門課(如“法律人的思維方式”、“人權視野下的刑事訴訟”等),有的屬于為法律實務人士所講的職業(yè)訓練課程(如“刑事辯護的三種形態(tài)”、“什么是程序正義”、“程序法的制裁方式”等),還有的講座則涉及法學研究的前沿領域(如“刑事證據法的理論體系”、“社會科學對法學方法的影響”、“刑事訴訟的幾個前沿問題”等)。表面看起來,這些演講稿具有一定的松散性,缺乏前后一致、貫穿始終的理論線索。但實際上,這些演講都從不同角度涉及了“法律人的思維方式”問題。其實,不論是初入法律之門的學生,從事法律實務的人士,還是站在法律理論最前沿的研究人員,都需要對一些法律理念進行深刻的理解,對法律實施問題加以深入的反思,對法學研究的前沿課題進行總體的把握。或許,任何一種將本演講稿的讀者僅僅限定為初學者、實務人士或者研究人員的企圖,都將是徒勞無益的。事實上,即使是一個初入法律之門的本科學生,遲早也會成為從事法律職業(yè)的實務人士,或者會成為從事法學研究的專業(yè)人員;一個從事法律實務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也同樣需要重新思考那些最基本的法律理念,并對法學前沿問題有一定的了解;而一個從事法學研究的學者,也需要了解法律人的思維方式所面臨的一些挑戰(zhàn),對司法實務狀況有準確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