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臺灣文學”,是指在臺灣地區(qū)產生和發(fā)展的中國文學之一種。除日據時期殖民者廢止?jié)h文,臺灣作家只好用日文寫作外,臺灣文學均以中文為書寫工具?!∨_灣文學自17世紀浙江寧波人沈光文在臺灣播下第一顆文學種子算起,歷經明鄭、清代、日據時期。1945年光復后。臺灣文學邁進了另一個新時代。 臺灣文學不能自我設限為新文學的70年,而應上溯明鄭的古典詩文以及豐富多彩的民間文學。從作家成份構成看,不應以省籍作界線.不論移民之先后、居臺時間之短長以及土地認同之態(tài)度、族群之分屬乃至留學海外或在海外工作的作家,只要所寫的作品關愛臺灣、具有臺灣特殊的歷史景觀,就應視作臺灣文學?!∨_灣文學的稱謂,早在日據時期就出現過,計有臺灣新文學、臺灣文學、文藝臺灣、臺灣文藝等。光復后國民政府采取徹底中國化的文化政策。首先是把臺灣“中國化”,然后把臺灣人“中國人化”。在文化上為了實現“中國化”這一目標,也為了遏制臺獨傾向,當局不許成立以“臺灣”命名的文藝團體,臺灣文學的稱謂從此被“中華民國文學”或“中華民國臺灣省文學”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