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悠久的法蘭西民族和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一樣,素有禮儀之邦的美譽。不僅如此,從一定意義上說,法國還是現代國際禮儀規(guī)范的創(chuàng)立者。早在拿破侖帝國時代,法國便以國家法令的形式正式頒布了第一部禮賓法典,將社會各界人士劃分為國家、軍隊和教會3大類24等。自此,特別是1905年實現政教分離之后,共和制下的歷屆法國政府對原有的禮儀體系進行了比較徹底的革故鼎新,其中最重要的變化就是不再將宗教人士列為國家禮賓的范疇。1989年9月,法國政府又根據當代法國和歐洲社會、政治及經濟生活環(huán)境發(fā)生的深刻變化,重新修訂并頒布了現行的法國禮儀法令,增添了不少新的內容。比如,各級民選議員、文化教育界名流的地位顯著提高等。本書引進自法國拉魯斯出版社,經北京外國語大學著名教授編譯而成。全書從日常生活禮儀開始,漸次介紹了溝通表達的藝術、接待禮儀、家庭大事、旅游和娛樂中的文明禮貌,以及官方和非官方的社交禮儀等,全方位多角度的介紹當代法國人的生活方式及處世之道。附錄中簡單介紹了英國、德國、西班牙等其他歐洲國家的文化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