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歐洲至東方的航線開辟以來,“中國貿易”興起,中國的瓷器、家具、絲綢等藝術品大量輸入歐洲,在歐洲掀起了一場波及諸多領域的中國熱。17世紀中期,由于中國明清易代的動亂,對外貿易一度停滯。以此為契機,歐洲的中國風設計興起,并最早在陶瓷和家具中體現(xiàn)出來。歐洲中國風設計的依據(jù),一是以中國為主的東方外銷藝術品,二是17—18世紀中國游記等著作中的插圖。歐洲還對中國瓷器和漆器的制作工藝進行研究,成功地創(chuàng)制出自成體系的制漆與制瓷技術。在不同的國家,中國風設計的流行與表現(xiàn)形式有所差異。它興起于荷蘭,卻在法國得到最充分的表現(xiàn)。此外,德國、英國、意大利、北歐、俄羅斯、波蘭等國家,也不同程度地流行過中國風。從17世紀后期到18世紀,中國風設計分別體現(xiàn)出巴洛克與洛可可藝術的特點,特別是與洛可可藝術水乳交融,華托、布歇、胡特、畢芒的作品是其中的代表作。18世紀晚期,新古典主義興起,中國風設計退出流行。在藝術風格上,中國風設計具有鮮明的特色。它主要表現(xiàn)在裝飾藝術領域,以中國人物或中國動植物、風景為題材;在色彩配置、構圖形式上,也部分地借鑒了東方藝術的特色。此外,它對園林設計也產生過不小的影響。中國風設計雖然血統(tǒng)混雜,不中不西,卻具有獨特的藝術魅力,已經成為歐洲近代藝術遺產的一部分。它見證了17—18世紀中國文化在歐洲的傳播,對今天的藝術設計也不無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