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種新的建筑類型?????城鐵可以被視作為一種新的建筑類型嗎?或者更直截了當地問:城鐵車站有時固然宏偉,但往往只是簡單的出入口,充其量加了一頂并不復雜的遮雨棚,這種功能性格強烈的人造設施,我們應該把它當作一座“建筑”(architecture),還是一棟“建筑物”(building)?????建筑與文化史研究者林秀姿曾經在《歐洲建筑的眼波》(三民書店出版,2002)這本書里,對于上述問題做了相當有意思的厘清:回顧歷史,與“建筑物”直接相關的“營造”(build)這個詞,大約在公元12世紀之前,就已經在歐洲出現,主要含義是指借著一些工具,將某些個別的物體組合成一個整體的過程;至于“建筑”(architecture)這個詞,則遲至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才被創(chuàng)造出來,以英文詞根分析,“arch”是主導,“tect”有構成的意思,兩相結合,用來描述設計、建造構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