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圖案”涉及兩個詞匯,即“裝飾”和“圖案”?!把b飾”,作為藝術范疇內經常使用的一個專用詞匯,有名詞性和動詞性的雙重屬性。在作為名詞使用時,它是以藝術形式或藝術形態(tài)出現的,表述著裝飾的靜態(tài)結構特征,是美化人們的生活空間并與人類的審美理想相統(tǒng)一的,為人們所喜愛、欣賞和接受的秩序化、理想化、規(guī)律化、程式化的凝聚著豐富文化內涵的物化形態(tài)。在作為動詞使用時,則體現為藝術方法或手段,傳達著裝飾的動態(tài)屬性,表現為以特定的工藝和技巧或制作方法,將事先的設想、計劃付諸實施。前者指藝術活動的留存結果,后者指藝術活動的整體過程?!掇o?!分邪蜒b飾解釋為修飾和打扮,只表述了裝飾一詞的動態(tài)屬性。《現代漢語詞典》對裝飾所作的解釋為:“(1)在身體或物體的表面加些附屬的東西,使美觀。(2)裝飾品(專指增加美觀而沒有使用價值的物品)。”這里雖包含了裝飾的動態(tài)和靜態(tài)兩種屬性,但仍不夠全面,沒有對裝飾的全部含義予以準確的詮釋。其實,從廣義上講的裝飾具有極其普遍和寬泛的適應性,它統(tǒng)合于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建筑、音樂、舞蹈、戲劇、詩歌等一切藝術行為或藝術現象之中,規(guī)定或制約著其特定的形式結構和意象本質。而狹義上的裝飾則一般指藝術設計中具體的技巧、手法或圖形、紋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