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10名主犯所犯罪行進行了公開審判,歷時77天。這是共和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反響。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以推翻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為目的,誣陷迫害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制造大量冤假錯案,打擊大批革命領導干部和群眾,罪行累累,罄竹難書。然而在庭審中,江青、張春橋等百般抵賴,拒不認罪。法庭依法判處江青、張春橋死緩,王洪文無期徒刑,其他死黨成員分別被判處20年至17年徒刑,他們罪有應得。這是歷史的正義審判,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偉大勝利。讀過這本書,你就能看到他們在法庭上的丑惡嘴臉和他們所犯下的樁樁件件滔天罪行。歷史常讀常新。本書作者呂相友系人民日報社、中國新聞社攝影記者,全書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全面、系統、真實地記錄了法庭公審的全過程。具有十分珍貴的歷史文獻價值和極佳的可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