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強調的是,本書設置研究對象的初衷是,希望該書的研究成果不僅有助于理解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些現象,而且還能為各種決策主體提供具體的機制設計方案。本書以中國制度變遷為研究背景,所以,在研究激勵機制設計時,以社會福利最大化作為效率標準,特別是從是否有助于降低“經濟制度運行的成本”出發(fā)來研究契約治理問題。本書一方面從微觀契約治理的角度研究如何針對中國經濟轉型中的某些機會主義現象設計具體的代理契約,以提高整個經濟制度的運行效率;另一方面,把整個經濟的市場交易環(huán)境視為一個整體來研究社會總代理人如何圍繞市場交易的締約過程設計各種經濟機制,使社會成員在追求個人利益目標的同時,恰好也實現了社會總福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