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修訂第二版),自1993年初版之后,迄今巳先后印刷20余次,發(fā)行10多萬冊,并曾應約以繁體字在臺灣(志一出版社)出版。學者曾為之發(fā)表多篇書評,頗受社會歡迎。本書特點:1.在學科體系上,首次突破傳統(tǒng)教材的章節(jié)平衡模式,將整個內容劃分為“總論”與“分論”兩編;2.書中新增了“國際法的社會基礎”一目,其理論從一個角度反映了作者的獨到見解;3.國家是國際法的“基本主體”,書中除將“國際法主體”獨列一章外,還就“國際法上的國家”作了較大篇幅的論述;4.“國際組織”是當代國際合作的一種重要法律形式,因之對其進行了頗為系統(tǒng)的闡述;5.國際法“基本原則”一章,著重法源的研究,正確提出并論證了七大原則,在理論與實踐上都具有廣度和深度;6.有關戰(zhàn)爭法、外交法、人權法、空間法、海洋法等方面,都具有許多新的特點,是一本很好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