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督教史》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荷據(jù)時期(1624年-1662年)、清朝統(tǒng)治時期(1858年-1895年)、日據(jù)時期(1895年-1945年)、戰(zhàn)后時期(1945年-2001年),以及作為附錄部分的臺灣基督教大事記等相關內容?!杜_灣基督教史》以時間順序為經,以重大事件為緯,在詳實、準確記錄臺灣基督教歷史的同時,也客觀反映祖國大陸與臺灣不可分割的歷史淵源與民族情感 ,是一部集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于一身的佳作。基督教(新教)最早傳入中國應自明末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荷蘭新教在臺灣傳播開始。一部臺灣基督教史從西方傳教士用“手術刀”作為敲門磚,把“十字架”插到臺灣島之后,到20世紀末葉長老會利用“鄉(xiāng)土神學”和“出頭天”的神學來充當臺灣政治的婢女時,人們可以看到,在很長的時間里政治與宗教就像一對雙胞胎,一直陪伴著臺灣基督教的傳播與發(fā)展。此時,作為耶穌的信徒,當他們在翻開《圣經》上耶穌所說的“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不知作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