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文有“并序”之例,是先說明寫作的原由。原由多種,用意則一,是寫有必要,并非沒事找事。說明寫有必要,有些篇什容易,如上至宮廷的高文典冊,下至小民的來往書札,都是為辦事,文先事后,無文,事多半就辦不成。我的這些篇什是詩詞,過時之物,辦事用不著,說明寫有必要就大難。大還是雙料的,一是為什么要寫,二是為什么想印。理想的理由是寫得好,因而,冠冕的,可以供人欣賞,甚至助人學,不冠冕的,自己由這冷清的角落撈點榮譽??上н@理想是幻想;事實是,自己確信,所寫仍是吾家的傳統(tǒng),打油,拿出去就難免貽笑大方之家。那么,為什么還要寫、還想印呢?我覺得,詩詞的形式,至少是表達某些“欲說還休”的情意,更合用,于是就效昔人之顰,也寫。寫是法定的自由,估計必可以說服人。以下說想印就難了。只是為看著方便,依一般選本之例,以類為序。詩在前,詞在后。詩,古體在前,近體在后。無論詩詞,都是篇幅短的在前,長的在后。次韻、集句之類,因不完全由己,更在后。類、體、短長都相同的,以寫作時間先后為序。